因自身债务纠纷问题一女子被法院列为限高人员,为乘坐高铁该女子采取“偷梁换柱”手法,先购买普通车票进站再冒用朋友身份乘坐高铁,最终该女子受到北京铁路警方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。

调查中,其交代,由于自己是限高人员不能乘坐高铁,于是她便向朋友借了身份证购买了8月23日的高铁车票。在沈阳北进站验票验证前,她用自己的身份证先购买了一张当日的K字头火车票进站,随后再持冒用身份购买的高铁票乘坐G960次列车。调查中,还交代,除了8月23日这次外,今年7至8月间,她还先后4次冒用尹某的身份购买了高铁票乘车。

据悉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规定,董某受到北京铁路警方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。董某的朋友尹某,明知董某为限高人员,还多次出借自己的身份证用于董某购买高铁票乘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》规定,北京铁路警方给予尹某行政警告的处罚,并处罚款一百元的处罚。